歐洲音樂發展史 ——中世紀教會音樂
作者:
方菁
來源:
中成投資
發布時間:
2020-09-18
希臘是古代歐洲文化的發祥地。公元前12至8世紀,古希臘氏族社會向奴隸社會過渡時,人們的各種生產勞動和社會活動,都離不開唱歌和跳舞。不同職業的人在不同的場合演唱著紡織歌、豐收歌、婚禮歌、飲酒歌、凱旋歌等形形色色的歌曲。公元前8至4世紀,是奴隸制度鞏固發展的時期,隨著商業的發達,興起了許多城邦。公元前7世紀,斯巴達城邦成為希臘的音樂中心,音樂家泰爾潘德、阿爾克曼、提爾塔歐斯等都集中在這個城邦。公元前6世紀,希臘哲學家畢達歌拉斯用數學方法研究樂律,他認為宇宙萬物的基本要素是數。據說,是他首先計算出五度相生律,世稱“畢律”。公元前4世紀的哲學家柏拉圖,在超感覺的“理念”里尋求音樂的美,認為它來源于心靈的智慧和善良,起著美化心靈的作用。而同一時期的另一位哲學家亞里斯多德,則在現實世界中探求美的客觀規律,認為音樂是模仿的藝術,對青年性格的形成起著積極的作用。所以在古希臘的教育體系中,音樂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。
公元前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后,歐洲進入封建統治的中世紀。早在公元325年,羅馬帝國就定基督教為國教。那個時期,包括哲學在內的各種學問和藝術,都是為教會服務的,從此基督教成為占有統治地位的宗教,廣泛傳播于歐洲各國。它主要以唱歌贊美上帝,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彼此教導,互相勸戒,心被恩感,歌訟神,而成為基督教宗教儀式的重要組成部分,從而形成了中世紀教會音樂,并產生唱詩班學校。而它的聲樂作品,則以多聲的復調音樂為主。這類音樂是為了基督教教會的儀式所做,而音樂也是為配合詩歌的朗誦而創,因而所有的演出都是在教堂里舉行。建于中世紀的巴黎圣母院,就是這一輝煌時期的建筑。
在與教會音樂產生的同時,另一種音樂表現形式在中世紀的民間發展起來,這就是中世紀世俗音樂。盡管教會當局定下了嚴厲的清規戒律,防止教會音樂世俗化而動搖統治者的地位,但民間音樂對教會音樂的滲透仍然是不可避免的。和宗教音樂相比,世俗音樂即興成分很濃。且器樂已經產生,不僅用于聲樂、舞蹈的伴奏,也用于演奏各種器樂曲。而早期的教會音樂,對器樂是排斥的。寄跡江湖的流浪藝人和巡游各地的行吟詩人,是中世紀世俗音樂的創作者、表演者和傳播者。他們自己作詩、作曲,自己演唱,把音樂從一個角落帶到另一個角落,從一個國家帶到另一個國家。法國和德國的行吟詩人,對中世經世俗音樂的發展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。
文藝復興是從中世紀通向巴羅克時代的過渡時期。音樂的文藝復興始于15世紀前半葉的荷蘭南部、比利時和法國北部。文藝復興一詞的原義是“再生”,但古希臘音樂久已絕響,早已無跡可尋,所以歐洲音樂的文藝復興,與其說是古希臘音樂的再生,不如說是長期以來為神學思想所束縛的理性的覺性和人性的復蘇。這一時期的音樂作品,聲樂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,各類樂器種類也相繼豐富起來,主要樂器如:堅笛、橫笛、木管號、肖姆雙簧管、小號、古長號與古鋼琴。創作流派主要分為勃艮第樂派、佛蘭德樂派、威尼斯樂派與羅馬樂派。各派作曲家也創作了大量的彌撒曲、經文歌、圣母頌歌、宗教牧歌、和世俗牧歌。后期的音樂作品不僅反應了人文主義思想,許多宗教作品也漸漸富于生活情趣和人情味。
中世紀教會對于音樂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,對歐洲音樂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。歐洲古典音樂亦是在宗教音樂的熏陶下發展積累而來;復調音樂的發展、記譜法的發明和完善、音樂教學法的改良,及樂器的制造發明等等,也會后來的文藝復興奠定了重要的藝術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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